阿拉法特逝世四周年与“奥斯陆和平进程”批判
奥斯陆“和平进程”留下的最大问题是,它将一场合法的民族解放运动转变为一场讨价还价的“和谈”,所有媒体报道给人的印象都是,以方和巴方是处在平等地位的两个协商者,但实情却是一个膘肥体壮、奸诈狡猾的拳击手和一个骨瘦如柴的弱者对决,后者吃尽苦头。历史上从未有过哪一个民族,可以在占领者拒不退出其领土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通过单纯的外交谈判来摆脱占领。包括联合国决议在内的国际法已经给巴以冲突下了“判决”,所谓“国际社会”的任务是执行判决,而不是站在加害人一方,以无休止的空洞“和谈”许诺和遥不可及的美好前景来玩弄被害人。在阿拉法特逝世四周年的时候,我们迫切需要对巴以冲突重新定性:这不是一段温文尔雅的“和平进程”,而是一个被压迫民族从一个殖民主义国家统治下求解放的斗争。
查看全文美国怎么了——评保罗·克鲁格曼新著
中国目前的进步须在一定程度上以西方为师,这已是共识。至于具体的做法,则似乎应是法乎其上,择善而从,而不应精芜不辨,囫囵吞枣,至于以丑为美,承其弊病,更是下下之策。美国无疑是中国改革的一个重大参照国,本书对于中国人从历史的角度,更全面地从美国的发展历程中汲取教训与收益,定然大有好处。 查看全文
贝淡宁:儒家是一种进步主义思想
自由主义者、基督教徒都觉得自己的价值是普世的,孔子和孟子也觉得自己的价值是普世的,不会觉得只是为一个很小的群体而设的。亚里士多德、约翰•洛克、约翰•密尔等人之所以是伟大的思想家,就是因为他们的贡献不限于特定的社会和环境。我们也应该这样来考虑儒家和其他一些传统思想家。为什么我们今天还是会读《论语》,还是会心有所悟,就是因为其中的仁、孝等价值是普遍的价值,不见得只对中国有好处。不过这些普遍价值对中国更有贡献,它们需要由特殊的文化和生活来表现或表达,那样才有意义。 查看全文
严复《天演论》·察变第一
赫胥黎独处一室之中,在英伦之南,背山而面野。槛外诸境,历历如在几下。乃悬想二千年前,当罗马大将恺彻未到时,此间有何景物?计惟有天造草昧,人功未施。其借征人境者,不过几处荒坟,散见坡陀起伏间,而灌木丛林,蒙茸山麓,未经删治如今日者,则无疑也。怒生之草,交加之藤,势如争长相雄。各据一抔壤土,夏与畏日争,冬与严霜争,四时之内,飘风怒吹,或西发西洋,或东起北海,旁午交扇,无时而息。上有鸟兽之践啄,下有蚁蝝之齧伤,憔悴孤虚,旋生旋灭,菀枯顷刻,莫可究详。是离离者亦各尽天能,以自存种族而已。数亩之内,战事炽然,彊者后亡,弱者先绝,年年岁岁,偏有留遗,未知始自何年,更不知止于何代。苟人事不施于其间,则莽莽榛榛,长此互相吞并,混逐蔓延而已,而诘之者谁耶? 查看全文
辜正坤:《中西诗比较鉴赏与翻译理论》绪论(转)
中西诗坛,各有所专。戏剧小说,我或稍让异域,诗词曲赋,谅可雄视万邦。叹百载国史,夷学东渐。华夏学人,或震栗于船坚炮利,或抱惭于科学文明。诗尊白话,文攘古风。乃共谋效颦东里,学步邯郸。张西风于海内,隳国粹于中原,使数千年盈积之珠,几毁一旦。虽情有可恕,终非长策。抱残守阙,固非进取之本;妄自菲薄,又何异引颈自戮。降及八十年代,百废俱兴,东西互补,中洋互利,举国上下,相与谋外连强秦,内修旧好,绍西学,倡传统。莘莘学子,遂复有以不知汉诗为耻者。 查看全文
索尔仁尼琴:“近卫军”与“彼得”之间的徘徊(转)
在一幅巡回画派名画《近卫军临刑的早晨》中我们看得很清楚:同情分裂教派的画家极力刻画了分裂教派的近卫军为信仰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慨,但一旁兼刑的彼得大帝也是一副真理在胸的“进步”改革家形象,两人炯炯对视,都是“正面人物”,看来画家的立场很尴尬:他徘徊在“近卫军”与“彼得”之间。 查看全文
波兰纪事
站在华沙科学文化宫观景台上,可以看到年轻人在广场上跳着花哨的街舞,远处有时髦的大厦,高速公路上的汽车川流不息,这是世界各地皆可见到的情景。但维斯瓦河缓缓北流,古老的尖顶教堂和纪念碑上留下夕阳残照,祷告的歌声回荡在华沙古城,与那些现代性的因素相比,它们是一种更为凝重的存在,仿佛前者不过是一些躁动的孩童,接受一种有如父爱的庇翼。而在另一些国家,由于方向的迷失而产生的惶惑、迷惘、飘蓬无定的感觉,在波兰——至少是在这个213米高的观景台上——是全然不存在的。
查看全文斯蒂格利茨:新自由主义的终结(转)
新自由市场原教旨主义一直是为某些利益服务的政治教条,它从来没有得到经济学理论的支持。而且现在看来,显然它也没有得到历史经验的支持。吸取这个教训,或许是现在乌云密布的世界经济的一线希望。 查看全文
保障律师权利是保障人权的重要基础
中国曾经历过二十多年法治废弛、没有律师的时代。现在律师地位虽有不断提升,但尤其在刑事案件中,现行法律仍给人以司法机关对律师百般防范的感觉,与限制公权力、奉扬人权的时代精神十分不符。毕竟刑罚乃国之重典,对于个人权利影响甚大,对于不熟悉法律事务的普通公民而言,律师可提供莫大的帮助。而且,近年来律师公然违法乱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并不多见,反倒是司法工作人员的素质常受诟病,至于其造成的荒谬甚至可怕的司法错误,仅媒体公布者便有不少。法律不求限制司法机构之滥权,而一味防范律师权利过大,实为舍本逐末。新《律师法》是朝正确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但仍需其他行动的协助与巩固。不如此,则难以造就一个因自身权利得以充分保障而足以制衡公权力的律师群体,而改善和保障人权的承诺也难以充分落实。 查看全文
美前总统卡特著《牢墙内的巴勒斯坦》译序(转)
(《牢墙内的巴勒斯坦》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著,郭仲德译,西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谨转载此文,向作者与译者致敬。)
原著甫将出版,民主党领袖南茜•佩罗西(现任美国国会众议院议长)未曾阅读就同卡特划清界限,说"在以色列问题上,卡特的观点不代表民主党。"其后,亲以色列团体和个人对卡特进行抹黑和攻讦,指责他"撒谎"、"怯懦"、"偏执"、"反犹"和"抄袭"。犹太反诽谤联盟在报章上大登广告,指责卡特在书中批判以色列压迫巴勒斯坦人,在约旦河西岸推行种族隔离制是"歪曲事实"、"污蔑犹太人"和"反以色列"。美以委会痛诋卡特助长了"犹太人控制媒体、国会和政府的诳言和阴谋论",要求他公开道歉。亲以色列游说团口诛笔伐之余,还策动卡特中心14名犹太裔顾问集体辞职抗议。压力纷至沓来,未几对卡特中心的一些捐款也戛然中止。为了声援卡特,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关于被占领巴勒斯坦领土人权情况特别报告员杜尔加德教授(南非籍)投书《亚特兰大宪政报》,指出以色列近四十年来,以军事占领之名,行殖民统治之实,同时执行种族隔离制等一些最恶劣的措施。在所占领土遍设检查站和路障、摧毁房屋庄稼、筑隔离墙、施加集体处罚、军事入侵和暗杀,则比南非当年有过之而无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