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谈以色列副国防部长的反犹言论
反犹论调固然可憎,但“反犹”、“反犹太复国主义”、“反以”这几个概念仍有很大差别,后二者并非种族性的立场,而是一种政治性的立场。以“反犹”为名压制“反以”言论,目的无非是使以色列政策免遭舆论抨击,使其可以对巴勒斯坦人为所欲为。如果国际舆论对巴勒斯坦人的处境继续冷漠下去,那么未来的某天,真正可能会像维尔奈所威胁的,发生更大规模的种族灭绝惨剧。而鉴于巴勒斯坦所处的极其不利的国际政治环境,发动全球公民社会的舆论支持巴勒斯坦人追求合法权利的斗争,抗议、抵制以色列政府的非法政策,是阻止这一幕惨剧发生的唯一途径。 前日笔者在博客上翻译了以色列史家培皮(Ilan Pappé)的文章《以色列的2008年方案:加沙的种族灭绝与约旦河西岸的种族清洗》。与以往的类似文章一样,毫不奇怪的是,此文一出,当即遭到亲美愤青、基督教福音派人士、文学青年、情调小资和以色列网络写手的攻击,称之为“垃圾”、“造谣”、“偏激”等等。可见要将以色列这个“文明”国家对巴勒斯坦这个“野蛮”民族的做法比作种族灭绝,势必引起公愤。在这一点上,中国倒是和美国、以色列越来越“接轨”了,不知这对“崛起”的中国,到底是祸是福。
这个话题暂且不论,且说今天,培皮之“种族灭绝”的说法,却从以色列得到了呼应。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呼应培皮的竟是以色列副国防部长维尔奈(Matan Vilnai)。此君近日在接受以色列军方电台采访时,说了这么一句话:“卡桑火箭火力越强,火箭打得越远,他们将给自身带来一场更大的Shoah,因为我们将动用全部力量来自卫。”(The more Qassam fire intensifies and the rockets reach a longer range,they will bring upon themselves a bigger shoah because we will use all our might to defend ourselves.)
这句话里最值得玩味的两个单词是Shoah和bigger。Shaoh一词来自于《圣经》,在希伯来语里的本意是“浩劫、灾祸”。但在当今的语境中,这个词基本上只指代20世纪三四十年代欧洲纳粹对犹太人实施的种族灭绝,即纳粹大屠杀(holocaust)。有意思的是,维尔奈的用词显然比培皮更“火爆”。培皮尚只使用了一般性的“种族灭绝”(genocide)一词,而维尔奈的holocaust,指的是纳粹大屠杀这场20世纪最大的灾难之一。
尽管维尔奈的发言人事后称,他当时无意指向这个意思,但毫无疑问,即便根据字典里的解释,Shoah一词在今天的意思也是种族灭绝。同时维尔奈使用了“更大的”(bigger)一词。维尔奈似乎在暗示,巴勒斯坦人已经在遭受一场种族灭绝,否则何来“更大”二字?倒希望他是口误,但笔者更担心的是,他似乎确是说出了真实的想法。
更有意思的是,根据“欧洲种族主义与排外主义监控中心”2005年公布的《反犹主义工作定义》,维尔奈的言论显然构成了“反犹”言论。该《定义》举出了一些“反犹”言论的例子,其中一项便是“将当代以色列的政策与纳粹的政策做比较”。显然,使用Shaoh一词,已是构成了“将当代以色列的政策与纳粹政策做比较”的情形。故此笔者建议以色列政府按照这份《工作定义》,对这位副国防部长先生进行审查,同时建议我博客上的诸位亲美愤青、基督教福音派人士、文学青年、情调小资与以色列网络写手,也对以色列的副国防部长先生展开同样激烈的口诛笔伐与“道德教育”。当然了,我也知道这绝不可能发生。
在笔者看来,之所以发生以色列副国防部长反犹这样的荒唐事,根源就在于这个《工作定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可笑逻辑。如果以色列的政策与纳粹政策没有相似性,何须画蛇添足,多此一举?世上除了“反犹主义”,也存在“反华主义”、“反阿拉伯主义”、“反黑人主义”,其含义无非是对某个族群的歧视和欺凌。对这些“主义”的反对,归根到底是应当对人类所有民族、群体一视同仁,不是把一个族群当作稀有动物保护,对其他族群的死伤枕籍无动于衷。亲美精英们对以色列人、美国人的死伤如丧考妣,对数以万计死于枪口下的巴勒斯坦、伊拉克妇女儿童,可曾掬过一滴同情之泪?在他们的眼中,这些人不过是“暴民”、或是通往更高级的“文明社会”必须的牺牲。由此亦可见中国长期的“社会进步论”教育影响之深,即便所谓的“自由派”,也在使用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思维。
反犹论调固然可憎,但“反犹”、“反犹太复国主义”、“反以”并非相同的概念,后二者并非种族性的立场,而是一种政治性的立场。以“反犹”为名压制“反以”言论,目的无非是使以色列政策免遭舆论抨击,使其可以对巴勒斯坦人为所欲为。如果国际舆论对巴勒斯坦人的处境继续冷漠下去,那么未来的某天,真正可能会像维尔奈所威胁的,发生更大规模的种族灭绝惨剧。而鉴于巴勒斯坦所处的极其不利的国际政治环境,发动全球公民社会的舆论支持巴勒斯坦人追求合法权利的斗争,抗议、抵制以色列政府的非法政策,是阻止这一幕惨剧发生的唯一途径。
近期美军在伊拉克伤亡数字降低,只关心美国人性命的美国媒体遂开始淡化伊拉克问题,由此引发的必然结果是中国媒体讨论的也少了,仿佛伊拉克局势真正改善了。但美军死亡人数已逼近4000人,伊拉克难民已达到400万人,平民死伤不计其数,整个国家四分五裂,奄奄一息,毫无改观,这些当然都不入亲美人士的法眼。
去年美国宣传称逊尼派是罪恶之源,国内媒体纷纷仿效,现在美国改变策略,收买一些逊尼派武装组织,宣传上也不再谴责逊尼派,于是国内媒体也跟着改口。只要长期关注,国内媒体跟着美国媒体跑的事情,再明显不过。现在回头看去年、前年的一些媒体评论和“专家”分析,是在是滑天下之大稽。不知现在谁还有脸替美国宣传在伊拉克建立的民主?虽说现今国内文人大都无德,但起码还有基本的羞耻之心,也是好事。
民意调查显示美国多数人仍要求撤军,奥巴马为赢得选举早已扯起反对伊战的大旗,下一届美国政府从伊拉克撤出大部分战斗部队已成定局,而指望撤军之后能维持一个亲美的伊拉克政府而不垮台,实是痴人说梦。而美国不撤军,纵使拼上十万条性命,也摆不平伊拉克。
据以《国土报》报道,今日以色列与巴武装组织在加沙继续交火,十名巴勒斯坦人被打死。与此同时暴乱波及约旦河西岸,几百名巴勒斯坦青年向希伯伦的一处以军检查站扔石块,以军还击,一名14岁的巴勒斯坦人被打死。约旦河西岸其他城镇也发生巴人向以军投掷石块、燃烧瓶事件。数千名巴学生在拉姆安拉集会抗议,有抗议者指责阿巴斯是以色列的代理人。
阿巴斯一派已中断所谓巴以“和谈”,近日阿巴斯也曾表示,当前不会采取武装斗争形式,但武装斗争仍是未来选项。自去年遭破坏的巴勒斯坦团结,可能因以军暴行引发的同仇敌忾而再度恢复,也意味着阿巴斯一派的进一步孤立。
以色列当前如不愿与哈马斯谈判,惟一的选项是对加沙发动地面进攻,鉴于今日战端一开以军即死亡两名,进入加沙的后果可能类似前年的黎以战争,但巴勒斯坦方面的伤亡必会更大。与此同时真主党因穆格尼耶遭暗杀而策划报复以色列,已在南黎部署数万战斗部队,防备以色列的反报复。整个局势非常类似2006年夏天的情形。那次战争大挫以军的声威,不知这次能否挽回颜面。
阿巴斯写过一本几百页的有关巴以的书,全书上下没有一处提到“占领”二字,对以色列不可谓不善意,但他得到了什么?哈马斯未夺取加沙时以色列羞辱他软弱,对付不了哈马斯,不愿与他对话。以色列明知道阿巴斯镇压不了哈马斯,一是因为法塔赫没有这个实力、以色列也不会容忍他们拥有这样的实力,二是因为哈马斯在民间根基深厚,打击哈马斯必开罪相当一部分民众。以色列惯于开出这样的对方达不到的条件,然后指责对方不要和平。等去年6月法塔赫的安全部队在以色列怂恿下想对哈马斯动手,反被哈马斯先下手为强,以寡敌众,攻取加沙,全是因法塔赫部队面对向自己人开火的局面,士气低落。有意思的是,等巴勒斯坦一分裂,以色列又突然不再指责阿巴斯软弱,表示愿意和阿巴斯和谈,遂有去年的安纳波利斯会谈,只不过是空谈一场,难民、领土、耶路撒冷,哪一项以色列愿意让步?阿巴斯就算签了这样的和平协议,结果也是被巴勒斯坦人抛弃,政治生命完结,所以他绝不会签,于是以色列又可以指责巴勒斯坦人放弃和平机会。光靠和以色列和谈是没有什么结果的,武装斗争与非暴力抗议不仅是必须的选项,而且是巴勒斯坦人的合法权利。
巴武装分子从加沙向西顿等城市发射了七年火箭,包括以色列占领加沙的五年,和以军撤出加沙的两年。不管以军在加沙,以军不在加沙,发射照旧。事实证明,就算以军全面占领加沙,也根本解决不了火箭发射问题,何况从外围打击。当前以色列惟应与哈马斯达成停火协议,火箭袭击才会停止。而以政府执意要以空中打击和地面行动来进攻加沙,不过是以制止火箭袭击为借口,对加沙居民施加集体惩罚和集体迫害,试图将其压服。历史证明,巴勒斯坦人是压不服的。以色列前年攻打黎巴嫩使真主党士气大涨,本次攻打加沙,只会让哈马斯在加沙与约旦河西岸、以及阿拉伯世界,得到更大的支持。
如果我说“以军若撤出西岸,法塔赫政府也要垮台”是“忽悠”,那么请看看以色列人自己的“忽悠”:
美国的右翼犹太人、亿万富翁、以色列政策的坚定支持者Mort Zuckerman评论阿巴斯时说:
He no longer controls the Gaza Strip, and his grip on the West Bank is so weak that even in his capital of Ramallah, Fatah lost to Hamas in the most recent mayoral election.
他不再控制加沙地带,而他对约旦河西岸的控制也是如此的虚弱,以至于在他自己的都城拉姆安拉,法塔赫也在最近的市长选举中败给了哈马斯。
(链接http://www.nydailynews.com/opinions/2007/12/03/2007-12-03_the_perilous_path_to_peace-1.html)
另一位以色列人说:
“不过,时隔七年,此巴解已非彼巴解,不仅没了阿拉法特这样的强势领导人,而且在内战中被打得灰头土脸,只能靠着以色列的力量在西岸勉强维持半壁江山。”
(这个你可以在中文网上搜到,就不用我翻译了)
或者是我在忽悠你,或者是事实如此,二选一,please。
小乔治`布什兄,您既然来了就显山露水,何必穿个马甲?是的,惟有我刘波,不管什么艳照门华南虎股票基金房价八卦绯闻,吃饱了撑的在这里写巴勒斯坦。偌大一个中国,无数家媒体,没有一家敢直接指责以色列在实施集体惩罚。中国媒体的国际问题评论从来不是评论,是综述。当然也有媒体站在以色列的立场上,比如上面引的光明日报,这是言论自由,无可厚非。但当以色列的国土报和美国的纽约时报都敢指责以色列实施集体惩罚的时候,没有一家中国媒体敢这么评论。相反,报道评论艳照门的文章有千万字,好一派全民娱乐的景象。这个国家这么搞下去,总有一天会付出代价的。
传说中国的中央电视台是非常反美反以的。以色列副国防部长的这番话,央视是这么报道的:
标题:“空袭”加“口误”以色列与哈马斯加沙矛盾升级
正文:
为报复巴勒斯坦武装人员向以色列发射火箭弹,几天来,以色列对加沙实施的空袭行动,已造成至少33名巴勒斯坦人死亡。然而,以色列一位高级官员在就这次行动发表讲话时,因为用错了一个词,让整个局势更显紧张。
29号,以色列国防部长巴拉克与副国防部长马坦•维勒奈视察了以色列港口城市阿什凯隆。这座距离加沙北端不远的人口密集城市,最近刚刚遭到巴勒斯坦火箭弹的袭击。正是因此,以色列才决定从27号开始空袭加沙,以示报复。
当天,两人都把矛头指向了哈马斯。维勒奈甚至表示:为了从加沙向以色列发射火箭弹,哈马斯“利用”了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平民;以方猛烈的报复行动,必将给加沙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不过,在用希伯莱语发表这番讲话的时候,维勒奈用了“屠杀”一词。尽管他的发言人随即出面澄清,说这个词还有“灾难”的意思,而维勒奈的原意仅仅是后者;但这个所谓的“口误”,还是被哈马斯揪住不放……
为什么央视的编辑一定要预先认定,以色列副国防部长是“口误”呢?而且正文里还要提示是“用错了一个词”?央视为什么要认定,唯有哈马斯“揪住不放”这个词?我看西方的几家报纸都原文引述了这番言论,似乎不止是哈马斯“揪住不放”吧。
例如英国《泰晤士报》的标题《以色列威胁要让“种族灭绝”降临加沙》(Israel threatens to unleash 'holocaust' in Gaza)。讲的明明白白,就是一种威胁,而且说的就是“种族灭绝”。只有在文章里面,才讲到副国防部长发言人的解释。只要报道这个新闻的,都是这么处理的,没有人事先就在标题里声明是“口误”的。只有央视判断说,是维勒奈用错了词。
谁说央视左?央视比《泰晤士报》右多了。
连典型的西方右翼媒体《经济学人》都在评论中说,维勒奈表现地如此愚蠢,以色列政府当然应该将他解职
http://www.economist.com/world/africa/displaystory.cfm?story_id=10792645
It did not help that Israel’s deputy defence minister, Matan Vilnai, was stupid enough to warn Palestinians publicly that they were bringing a shoah on themselves, a biblical Hebrew word that means “catastrophe” but these days almost invariably refers to the Nazi Holocaust. Mr Vilnai should, surely, now be sacked.
看来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央电视台,和以色列国防部的发言人是一个水平。
央视对近期事件的解释是:
这座距离加沙北端不远的人口密集城市,最近刚刚遭到巴勒斯坦火箭弹的袭击。正是因此,以色列才决定从27号开始空袭加沙,以示报复。
这是典型的以色列口径——以色列是报复巴武装的袭击,是自卫。
而《经济学人》的解释是:
ISRAEL has pulled its troops out of Gaza after fighting that has left two soldiers and over 100 Palestinians dead since Wednesday February 27th. What started it is, as usual, an inextricable mix of attack and counter-attack by Israeli forces and rocket-firing Palestinian militants. Each side says that it was responding to an escalation by the other.
“此事的起因与往常一样,是以色列与巴勒斯坦武装分子之间纠结在一起不可拆解的一系列攻击与反攻击。双方都说是针对对方激化局势的举动做回应。”
央视就像是以色列的发言人,《经济学人》甚至比它公正得多。
我之前的发言印证了《经济学人》的说法:
“本轮冲突升级始于上周三,以军空袭炸死5名哈马斯成员。……在以色列袭击后,哈马斯以火箭报复。到周五,哈马斯降低火箭发射数量,但以色列继续展开军事行动,杀伤巴勒斯坦人,巴各武装组织又继续火箭发射……。”
看来《经济学人》也成了左派。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看到访客跟帖,才发现利维对我《小谈以色列副国防部长的反犹言论》一文提出质疑,在此做出回应。
既然利维说只讲逻辑,不谈政治与军事,那我也就谈谈逻辑。当然我必须承认,在逻辑学方面我学识浅陋。但我同时坚信不移的是,作为一个理性的人,和我周围的其他人一样,我也拥有基本的逻辑能力,这样的能力能使我做出可以为其他理性人所理解的判断和推理。(请原谅我使用“理性”这个词,因为我一名是70年代出生的人,而且对后现代主义毫无兴趣。)
利维提到了我两个逻辑错误,对此我一一回应:
第一个是Shoah的问题。抱歉我不懂希伯莱语,对于Shoah的意思,我依赖的是字典,这点我在文中交代得很清楚,但不懂希伯莱语这并不妨碍我们讨论逻辑,而且我们也不一定要向利维请教,除了利维之外,世上还有其他懂希伯莱语、熟悉以色列语言习惯的人。比如
以色列左翼的《国土报》说:Deputy Defense Minister Matan Vilnai went as far as threatening a "shoah," the Hebrew word for holocaust or disaster. The word is generally used to refer to the Nazi Holocaust……(http://www.haaretz.com/hasen/spages/959532.html);
以色列右翼的《耶路撒冷邮报》说:The Hebrew word shoah, which means "disaster" or "conflagration," is primarily used in Israel to refer to the Holocaust.
(http://www.jpost.com/servlet/Satellite?cid=1204214002068&pagename=JPost%2FJPArticle%2FShowFull)
我在文章中说今天的Shoah基本上只指代纳粹种族灭绝,应该是没有扭曲原意。而且根据《耶路撒冷邮报》的这篇报道,维勒奈自己的发言人都承认,It could be that he should have picked another word。该报又引述一位官员的话说,It was a very poor choice of words, you could really expect better from a senior general。而利维却告诉我,使用a bigger Shoah的时候,根本不可能代表“更大的纳粹种族灭绝”的意思(我倾向于将Holocaust翻译为纳粹种族灭绝),否则就是侮辱正常人的智慧。我奇怪维勒奈的发言人自己为什么不采取这样的解释方式,称那些将a bigger Shoah翻译为a bigger Holocaust而不是a bigger disaster的人侮辱自己的智慧呢?这不是一个更简单有效的办法吗?当然我必须承认,这并非一个完全的反驳。
我提出另一个反驳。因为这是人的语言,而语言是有比喻性的。比如我有三个朋友张三、李四和王五,张三和李四都是大块头,王五知道张三是个大块头,我对王五说,李四是个更大块头的张三(a bigger Zhangsan),这样说完全可以,王五也明白。那么a bigger Holocaust为什么就侮辱智慧呢?为什么不能使用Holocaust的比喻义呢?当然这个立论的基础在于,Shoah一词在以色列一般指代“纳粹种族灭绝”,虽然我不懂希伯莱文,但这是字典和以色列国内左右翼的媒体一块告诉我的,我不知道该相信利维,还是该相信他们。
而且,我在文中说希望维勒奈是“口误”,我承认“口误”的可能性,就是他本来想说灾难,但是说成了纳粹种族灭绝。如果他说的是纳粹种族灭绝,那么这是反犹言论。也就是说,我本来说的是一种可能性,而利维认为连谈论这种可能性都是在侮辱正常人的智慧。
第二个关于以色列的政策与纳粹的政策相似性的问题,这个问题比上一个简单得多。也许利维太过痴迷于逻辑推理了,他把我的原文完全扭曲了。他说,有些人(直接说刘波说不好吗?)给出了一个推理:《反犹工作定义》里列出的一项反犹实例是将当代以色列的政策与纳粹的政策做比较,因此(我原文里根本就没有表示我在推理的这个因此!),如果以色列的政策与纳粹的政策没有相似性,何须画蛇添足,多次一举?利维说,这是个无效推理。但问题是我根本就不是在做一个推理,因为我没有得出结论。利维认为我推理出了“以色列政策与纳粹政策有相似性”这个结论,但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并不是代表我在以反问的方式确定这个事实的存在。比如我说,如果你没有说谎,何必多此一举地说别人说你说谎是不好的呢?那么我说这话的时候,可能是在安慰别人(你没说谎,所以不用多此一举),也可能是在威胁别人说出真相(你说了谎,赶快承认吧)。但在另一个层面上,我在写文章的时候心中确实认定,以色列政策与纳粹政策有相似性,但我并没有论证它。我并不需要在这篇文章中论证这个事实的存在,我也根本没有表示出想通过这篇文章论证出这个事实的意思。从一个纸面上的文件规定推理出一个事实,那才真是一件侮辱智慧的事情,我也许还没无理性到这个程度,读者也不会做如此无理性的期待。而至于这个事实是否存在,那正如利维所说的,就不是逻辑问题了,所以在此不讨论。
说完这两个问题就够了,其他话我就不说了。巴以问题上,只要说话不歪曲事实,便与道德无关。这个事情上,我过去对别人做过道德说教,后来向网友道了歉,我也从来不喜欢听别人的道德说教,也不喜欢看别人卖弄学问。不过我承认,在逻辑学方面我是知识匮乏的,就像在冶炼学方面我也知识匮乏一样。有话继续说,没话到此为止。如果要谈国际关系、历史和法律问题,bring me someone better equipped.
前日犹太教学校发生袭击事件,国内媒体与美欧主流媒体一样竞相报道,联合国也开会谴责,而上次冲突中加沙四名男孩踢足球时被以军空中打击打死一事,早已被人遗忘。据巴勒斯坦媒体报道,上周六加沙一位12岁女孩在家中被以色列狙击手打死,家人欲送医院又遭狙击手阻止,后经国际红十字会协调方放行,加沙难民营数千人送葬,这些事情国内媒体一概没有兴趣报道。
更大的问题是,这是完全不同性质的事件。犹太教学校遭袭,根据现在的信息来看,应是一名以色列籍阿拉伯人的泄愤行为,如与哈马斯等组织无涉,应是普通犯罪。而根据国际法,以色列作为占领国,应当负责被占领土上平民的安全与生活保障,以军故意杀死巴人是违反了国际法,应负国家责任。
查所附的网页,这两个说法都来自犹太宣传组织。第一个论点是说:犹太人是一个民族,因而应该拥有其民族运动,否认他们的这一权利,却承认其他民族的类似权利,这是一种根本性的歧视,这种歧视反映出对犹太人的偏见或敌意,构成反犹。这个论证在逻辑上没有问题。但这个论证的前提是“每个民族有形成其民族运动的权利”,这就不是个单纯的逻辑问题,而是现实问题、历史问题。比如在中世纪有人告诉日尔曼人,“你们有形成你们民族运动的权利”,对方定会如坠五里雾中,因为当时根本就没有民族概念。民族概念是近代才出现的,是英国、法国等首先建立民族国家后,世界其他国家纷纷仿效,将民族主义作为一面旗帜,或是为了追求民族统一,或是为了从异族压迫下解放。到19世纪末欧洲反犹风潮不息,一些知识分子才倡导犹太复国主义,按照来自西欧的“民族”概念重塑犹太历史,把犹太历史重新打扮成一套民族史,犹太“民族”也就此成形,也可以拥有自己的“民族运动”,但要论建国的权利,正确的法律说法应该是“民族自决权”,而非“民族运动”。这个犹太网站故意不提自决权,而要说“运动”,恐怕也是要避免一种尴尬——在《联合国宪章》制定之后的数十年里,国际上只承认摆脱殖民统治民族的自决权,这对巴勒斯坦人倒是很适用,用以色列身上实是南辕北辙。二战后应用民族自决权的例子在亚非许多国家所在多有,都是居于本土的土著民众实现自决,没有侵占了别人土地、驱逐了别族人民的,还要求在那里“自决”的。不可否认,有些反犹太复国主义的人也是反犹分子,但世界上许多人反对这种意识形态,只是因为它从很早的时候就确定了赶走巴勒斯坦当地人,在那里建立以犹太人为多数的国家的目标。与其后一种反犹太复国主义是反犹主义,不如说它反对的对象才是种族主义。
第二个论点更是很简单,在西方国家里,呼吁抵制别国产品是常事,抵制以色列产品者的要求,不过是以色列政府履行国际法义务而已,不是针对以色列国民,更不是针对普遍意义上的犹太人,因为以色列并不能代表全世界的犹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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